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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阳新县扶贫办、开发区.铁山区扶贫办:

按照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结合各县(市、区)脱贫攻坚任务,现将下达第三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根据《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要求,现计划下达第三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2500万元,其中拨付阳新县2200万元、开发区.铁山区300万元。

二、工作要求

1、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管理,对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全面负责。各县(市区)扶贫办于计划下达之日后的30日内将县2019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备案报告报我办,备案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择,一经备案,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变更的,严格按程序报备。

2、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格按照《湖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办法》,将本批市级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项目计划安排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予以公示公开。

3、要加强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对违规使用的行为严肃查处。

4、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要求,将资金使用情况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同时与财政部门积极衔接,扎实做好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等级以上。

黄石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