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聘雇员的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市政府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商管理岗1名。
(二)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吃苦奉献精神,适应工作需要;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29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6、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三)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沟通能力好等,能适应经常出差的工作要求;须常驻长珠三角、北上广等地区;
2、具有招商、商务、经信、发改政府部门工作经历和招商人脉资源者优先;
3、无违法犯罪等不良纪录。
二、报名、考试与录用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需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hs6359238@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招聘雇员的笔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主要以《综合知识》考试科目来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综合知识》为各类应聘人员通用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经济、管理、历史、人文、科技、文字表达、招商相关政策、法律等基础综合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对考察人选进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参加招聘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组织研究,择优确定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5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到岗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岗位拟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不予以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对岗位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有意报名者请下载填写报名表、考试承诺书,并发送至黄石市政府办政工科邮箱(hs6359238@163.com),同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送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707室。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上午8:00至2019年9月12日下午17:30。
(三)联系方式:市政府办公室政工科(黄石市杭州东路1号市政府大楼707室),联系人:梁昪 ,联系电话:0714-6359042;联系人:管冰夕 ,联系电话:0714-6359243。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核后,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工科通知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
雇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按月发放,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招商成绩发放奖金,同时保障雇员带薪休假等待遇。雇员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进行发放。
附件:1.应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2019年9月3日